|
3月8日,温州市宣传贯彻《海岛保护法》动员大会在市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隆重召开。市委副秘书长、农办主任江海滨,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王靖高,市人大法制委、农资委,温州军分区,市委宣传部、政研室,市直各涉海部门单位,以及驻温各相关单位领导,沿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市及沿海各县海洋与渔业局领导,沿海涉岛乡镇分管领导,全市海监执法人员和市海洋与渔业局各处室工作人员等190多人参加会议。温州市委常委、副市长黄德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卓高柱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人大农资委主任廖秀枢主持会议。
温州市海洋与渔业局黄涛局长在会上简要介绍了温州市海岛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的基本情况,重点布置了下一步贯彻实施《海岛保护法》的主要工作任务。据调查统计,目前温州市共有大于500平方米的海岛423个,海岛岸线676公里(全市陆域海岸线为355公里),其中有居民海岛37个、无居民海岛386个(已利用的无居民海岛55个)。全市海岛分布形成洞头列岛、大北列岛、北麂列岛、南麂列岛“四大列岛”和乐清湾诸岛、苍南沿海诸岛“两个分布带”,其中洞头县有海岛170个,被称为“百岛之县”。
黄涛局长强调,《海岛保护法》赋予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无居民海岛以及协调开展有居民海岛生态保护的重要职责。他要求全市各级海洋主管部门要深刻领会《海岛保护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海岛保护与管理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下一步,要继续认真做好《海岛保护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尽快建立完善海岛巡查制度,协调开展海岛生态系统保护工作,加快编制海岛保护规划,进一步建立健全海岛保护与管理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