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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海岛保护法》,宁波市人大、市政府于3月9日联合组织召开宣传贯彻《海岛保护法》座谈会。市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沿海海岛重点县(市、区)人大和政府、沿海海岛重点乡镇、等单位60余名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市海洋与渔业局陈秀忠局长介绍了《海岛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宁波市海岛保护和利用现状和下步贯彻实施海岛保护法的主要打算。海岛重点县代表象山县人民政府、海岛重点乡镇代表强蛟镇人民政府对贯彻实施海岛保护法谈了各自的打算,表明了工作态度。 会议由市政府陈少春副秘书长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姚力副主任、市政府陈炳水副市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两位领导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提高认识、加强宣传、采取措施、狠抓实施,切实把宁波市海岛规划好、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近期要着重做好无居民海岛历史遗留问题详查、已利用无居民海岛手续完备、无居民海岛巡查监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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