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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解决企业资金困难,2009年,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和中国人民银行舟山市中心支行联合出台了《舟山市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在舟山市管辖海域内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的使用权人,可以以该权利可以进行抵押融资,并制定了具体操作细则。
截至2009年底,舟山市已累计发放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36笔,金额达1.99多亿元。目前,海域使用权抵押主要是舟山船舶修造和港口物流等用海企业,贷款模式多采用海域使用权与码头、临海土地捆绑抵押。
随着《办法》的进一步贯彻落实,按抵押率70%计算,不仅为涉海企业解决了融资难题,更将大幅提高全市海域使用权的内在价值,为舟山海洋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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