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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渔船节能装置安装推广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为深入推进象山县渔船节能降耗工程,提高我县渔船综合生产效益,确保渔民双增工程取得实效,在去年试验成功的基础上,4月份以来,我局广泛开展调研,注重宣传引导,狠抓措施落实,全面推进渔船节能装置安装推广工作。截至71日,高塘、鹤浦198艘渔船已完成申报审核和上报工作,其中鹤浦98艘已上交购买节能装置20%所需的资金共计14余万元,预计7月中旬第一批350艘渔船将完成审核上报后上交20%部分资金后开展节能装置安装工作,今年开渔节之前全部完成700艘渔船的安装。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确保渔船柴油节能装置推广工作顺利实施,我局专门组织成立渔船柴油节能装置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局级调研员黎小芳担任,成员包括局捕捞站、县水产行业协会、重点渔业镇乡的渔办负责人、渔技员等相关部门人员,具体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工作的开展。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产行业协会,苏晓明兼任办公室主任,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分级负责。

二、制定方案,分步推进

为合理有效推进渔船柴油节能装置推广工作,我局制定并出台了《象山县渔船节能装置推广计划实施方案》(象海〔200836号),明确了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工作步骤。根据方案,此次渔船节能工作计划分为2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阶段,时间从2008410日—31日,主要是开展调查统计和产品质量审核工作;第二阶段为推广阶段。时间从200851日—1215日,主要是落实节能装置安装工作。

三、舆论引导,营造氛围

为给渔船柴油节能装置推广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我局全方位开展宣传引导工作。

一方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采用挂横幅、发短信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推广渔业节能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以及我局制定出台的相关政策及补助规定,力求做到“电视有声、报纸有文、道路有幅、手机有信”,以提高全县渔民渔业节能环保意识,为节能装置安装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截至目前,已在《象山新闻》栏目中播放专题节目1期,在《今日象山》上刊登专题报道2篇,发送手机短信4次万余条。

另一方面,通过深入渔区基层开展调研、组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在及时倾听渔民心声的同时,做好节能节能装置推广工作的宣传发动。截至目前,已召开相关座谈会4次,其中623日在石浦镇大礼堂召开的渔业节能装置推广工作动员大会暨全县渔业安全生产会议,全县重点渔村的中队长以上村干部、18个镇乡(街道)从事渔业管理的干部约3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副县长孙小雄、市局局长陈永忠和我局局长周瑞怀分别对渔业节能装置推广工作作出了部署、提出了要求并进行了动员,为此项工作的全面深入有序推进奠定了基础。

四、分片负责,包干到船

根据市局的部署和我局的计划,今年我县要在去年的基础上,确保完成623艘符合条件的渔船完成节能装置安装,力争完成700艘。为圆满完成既定的目标,结合渔区渔船分布的实际情况,我局采用分片包干的方式,将有关指标落实到相关镇乡(街道),即安排给石浦镇节能装置安装渔船为400艘,鹤浦镇节能装置安装渔船为200艘;高塘岛乡节能装置安装渔船为100艘,同时要求镇乡(街道)严格按照目标要求分配到船。

五、严格审定,政策扶持

为确保节能安装工作高质量完成,并取得实效,我局严格程序、从严把关,保质保量确定安装对象。即申请安装的对象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主机功率184kw以上的我县钢质海洋捕捞渔船(含运销船);2、渔船船长要有较好的管理水平和较强的节能意识,能够积极主动做好柴油节能装置的安装;3、渔船轮机长要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能够完成柴油节能装置动作过程中相关数据的记录工作;4、渔船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所有证书。

渔船主动申请,必须填写《节能装置安装申请表》,填好后上报当地政府渔(农)业办公室,审核合格后再上报渔船柴油节能装置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安装对象。对于审核合格的对象,我局对节能装置实施财政补助,原则上定于对每艘安装节能装置的渔船按照该节能产品销售价格的80%进行补助,其余20%由渔船自行出资。为此,我局将安排专项资金400余万元。

由于宣传到位、服务到位、政策到位,目前渔区渔民对渔船节能装置安装推广工作的积极性较高,东陈、定塘等不在计划范围内的83艘渔船主动要求按照相关政策进行节能装置安装,对此,在完成既定目标的基础上,我局将积极向市局争取,尽最大努力满足渔区渔民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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