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过政策扶持,积极鼓励引导全社会投入,加快远洋渔船更新,提高我省远洋渔业对外竞争力是当前我省远洋渔业管理的重中之重。日前,我省以“浙海渔计〔2010〕9号”文件下达了《2010~2011年度浙江省远洋渔船新建项目实施计划》,全省共计41艘远洋渔船纳入该实施计划。 这批新建渔船分为三大类:一是大吨位的西南大西洋及东南太平洋经济型专业鱿钓渔船;二是大洋性经济性金枪鱼钓船;三是经济型北太平洋专业鱿钓渔船。根据《浙江省远洋渔业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字〔2008〕6号)规定,我省远洋渔船新建项目验收合格后,可享受投资总额的10%、单项补助额不超过200万元的省级财政资金补助。 远洋渔船新建项目实施计划的下达,将大大地激发我省渔区群众投资发展远洋渔业的热情,为提高我省远洋渔船安全、适航、适渔性能,建设一支具有一定装备水平和生产能力的、高素质的远洋渔业队伍打下良好的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