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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省将全面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并将其作为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来抓,使之成为全省农业主导产业集聚的功能区、先进科技转化的核心区、生态循环农业的样板区、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区。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现代农业(林业、渔业)园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0〕6号,以下简称《意见》)指出,我省计划从2010年起,争取用5年左右时间,建成100个左右现代农业综合区、200个以上主导产业示范区、500个以上特色农业精品园。
《意见》明确了在园区规划上,由各县级政府统筹抓好园区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将其纳入“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在经营机制上,积极引导各专业大户、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参与园区建设,引导园区内农民以各种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广泛推行以订单为纽带等产业化经营方式;在技术模式上,坚持产学研结合,实行农业首席专家、农技指导员、责任农技员分级分项目对口联系,加快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在设施装备上,加强农田水利、标准鱼塘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园区生产配套设施。
《意见》要求,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制定扶持园区建设的政策措施,整合农(林、渔)业产业发展、小型农田水利等建设项目资金,统筹用于园区内项目建设;省里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各地申报的园区进行综合评估后立项,省级扶持项目采用一次规划、分年度建设、分项目扶持的方式实行申报制,并协调相关部门从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对基础设施、机械购置、种子种苗予以重点支持。
按照《意见》要求,为切实推进现代渔业园区建设,我局已着手开展全省现代渔业园区建设方案、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的制订工作,要求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意见》内容,高度重视现代渔业园区建设工作,明确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员,将该项工作作为发展现代渔业的重要抓手和今后一个时期渔业工作的重点来抓,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尽快组织力量编制现代渔业园区建设规划和项目库建立等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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