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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海洋与渔业局
奉化市有三个渔业村,随着渔场“船多鱼少、船多海小”矛盾的日益尖锐,各类渔事纠纷和海上治安事件时有发生,渔场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2008年以来,我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坚持深化全省“平安渔场”建设,不断加大执法管理和服务引导力度,大力提高渔民素质和法律意识,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努力营造海上平安文明环境,取得了一定效果,各种海上历史积怨逐一化解,海上纠纷明显减少,2008年没有发生过重大的海上纠纷。现将有关工作情况简介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体系
近年来,我局和各级政府对“平安渔场”创建工作非常重视,成立了领导班子落实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在上级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同边防、各镇、村等相关部门既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又相互协调配合,建立了运转流畅的工作机制,形成了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平安渔场”的创建工作是一项面向渔区的社会基础工作,需要广大渔民群众的支持和配合。我局通过电视、电台、座谈、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各种宣传形式大造舆论声势,全方位提高广大渔民群众对创建“平安渔场”工作的认识,同时注重对群众思想动态的及时掌握和了解,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化解矛盾。在每年伏休期间我市都召开了全市老大会议,并邀请各级领导和专家进行渔业安全与法律法规讲座,对渔民的个别错误思想进行批评和指正,要求从每个老大做起,以创建“平安渔场”为己任,从而使该项工作在渔民的思想中有了高度的统一,具备了广泛的群众基础。近几年来,我市渔民的法律意识日益强烈,海上武力冲突事件日渐减少,08年以来未发生过大的海上纠纷。
三、扎根基层,及时掌握信息、及时化解矛盾
在总结历年来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局要求执法人员扎根基层,加强对渔船渔民动态的了解,在第一时间了解并化解海上矛盾、纠纷等。今年4月份,我市有单拖船和某地的大型流刺网船发生纠纷,单拖船渔具被抢、船员被打,当时单拖船方面打算纠集力量予以海上武力报复。我局执法人员在掌握情况后,立即对当事人进行了劝阻,及时化解了矛盾。
四、加强联谊协作、积极开展群创活动
我市渔船采取“编队出海、同进同出”的作业方式,以村为单位,以中队为载体,实行中队长负责制,充分发挥了带头船老大的作用。几年来,在我局和各级政府的引导下,组织各带头船老大同周边地区的渔民开展各种联谊活动,结识了一大批各地的海上骨干力量。去年伏休期间我市渔民就邀请普陀渔民来我市进行联谊,相互之间交流沟通,增进友谊,使在海上遇到海事纠纷时,都能通过双方的带头船老大协商解决,及时化解矛盾,避免不必要的冲突,为稳定海上治安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过去我市渔民曾与温岭等地的渔民发生过大的海上冲突,联谊活动后,两地的渔民已能自觉的沟通协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今年,针对前几年帆式张网渔船的矛盾纠纷问题,我市打算组织渔民和舟山的帆张网船老大联谊,进行进一步的交流沟通,彻底化解历史积怨。
五、积极拓展渔业互保工作
渔船和渔民参加渔业互保,对创建“平安渔场”和化解海事纠纷有着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渔民之间一旦发生海事纠纷,因为参加了保险就可以得到理赔,老大之间就不会过于斤斤计较,有利于化解双方矛盾。根据《渔业法》的规定,要求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所有外海渔业船舶均需强制参加保险,包括船舶保险和船员人身保险,使我市在册渔业船舶及其船员的参保率均达到了100%,为我市的“平安渔场”创建工作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六、加强海事处理力度、维护渔民合法利益
海事处理既要维护渔民的合法利益,又要杜绝渔民的不合理赔偿要求,一旦处理不公,将会给渔区稳定埋下隐患,使我们的创建工作陷于被动。为了给渔民创建较为健康、安全、稳定的渔业生产环境,我局本着“及时、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同有关部门的联络和沟通,统一思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积极加强海事处理力度。今年上报我局的各起事故、纠纷均已妥善处理并结案。因为处理公正,使我局在渔区和各地渔民中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七、加大设备投入,改善渔业生产环境
在宁波市的统一部署下,我局投入大量资金建设渔船救助信息指挥系统,先进设备的配备,对避免海上纠纷、及时掌握信息、及时化解矛盾等提供了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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