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对下列拟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10年2月10日起)。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和象山县海洋与渔业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地址:杭州天目山路102号 电话:0571-88007090 邮编:310007
象山县海洋与渔业局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路象山县海岸带管理中心 电话:0574—65796520 邮编:315700
|
项目名称 |
拟用海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面积(公顷) |
拟用海期限 |
|
5000吨级货运码头项目 |
象山县交通局 |
位于象山西泽轮渡码头西侧约700米处,距离规划中的象山港大桥约480米 |
交通运输用海/港口用海 |
填海3.4180 |
50年 |
|
透水构筑物1.4424 |
|
港池10.8493 |
|
西泽引航艇码头工程项目 |
宁波大港引航有限公司 |
位于象山港口门贤庠镇,象山县西泽轮渡码头西南侧 |
交通运输用海/港口用海 |
填海1.0253 |
25年 |
|
透水构筑物0.8692 |
|
港池1.3828 |
象山县海洋与渔业局
二○一○年二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