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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海洋与渔业局海域使用权申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对下列拟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10年3月4日起)。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和象山县海洋与渔业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地址:杭州天目山路102号 电话:0571-88007090 邮编:310007
象山县海洋与渔业局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路象山县海岸带管理中心 电话:0574—65796520 邮编:31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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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拟用海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面积(公顷) |
拟用海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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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浦东门渔业港区2号码头工程 |
象山县石浦镇东门渔村经济合作社 |
位于象山县石浦镇东门渔村,东侧为东丰码头、土地庙码头 |
渔业用海/渔业基础设施用海 |
港池用海0.4590 |
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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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水构筑物用海0.1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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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海洋与渔业局
二○一○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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