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造船有限公司二期扩建工程和宁波市敏杰物流有限公司奉化通用码头工程海域使用权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浙江省海域使用权申请审批管理办法》,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自2008年6月20日至2008年6月27日。如对公示海域使用权申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奉化市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审批科,电话:88508871,传真:88508871,通讯地址:奉化市茗山路269号二楼,邮政编码:315500)提出书面意见。 一、浙江造船有限公司二期扩建工程海域使用权申请主要内容如下: 1、填海部份工程海域使用权申请: 申请位置:奉化市松岙镇湖头渡村五百亩塘外侧 申请用途:建造厂房 申请面积:12.48公顷 申请用海期限:2008年6月20日—2058年5月19日 2、舾装码头等工程海域使用权申请: 申请位置:奉化市松岙镇湖头渡村五百亩塘外侧。 申请用途:舾装码头泊位及船台滑道、浮船坞用海 申请面积:29.14公顷 申请用海期限:2008年6月20日—2058年5月19日 二、宁波市敏杰物流有限公司奉化通用码头工程海域使用权申请主要内容如下: 申请位置:奉化市松岙镇湖头渡村八百亩塘外侧。 申请用途:杂货码头泊位用海 申请范围:面积为28.47公顷 申请用海期限:2008年6月20日—2038年5月19日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