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30日上午,平湖市政府召开十三届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平湖市海洋功能区划(修编)》。会议认为,平湖内陆资源有限,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利用海洋资源,制订全面、整体、有特色的海洋功能区划十分必要。会议指出,目前平湖市正处于传统海洋经济向现代海洋经济转型时期,区划批准后,有关项目要严格按照区划实施、申报、监管,严把项目准入关,最大限度地利用好海洋资源和海岸线资源,发展好临港型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