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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临生副省长在全省标准渔港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人: 日期:2008年09月24日

明确目标  真抓实干

加快推进我省标准渔港建设

      ——在全省标准渔港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二○○八年八月十五日)

 

 

同志们:

去年,省政府作出了加快我省标准渔港建设的重大决策。今天,我们在这里再次召开全省标准渔港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一年来的工作,部署实施《浙江省沿海标准渔港布局与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加快推进标准渔港建设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标准渔港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

去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沿海各地高度重视标准渔港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编制规划,出台政策措施,强化项目管理,较好地完成了预定的目标任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落实了工作责任。沿海24个市、县(市、区)均建立了以当地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组长,发改、财政、海洋与渔业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标准渔港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当地渔港建设工作;按照职责、机构、人员“三到位”的要求,组建成立了标准渔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为标准渔港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温州、台州、舟山等三市政府还分别与所辖相关县(市、区)政府签订了标准渔港建设目标责任书,分解任务,细化目标,明确主体,强化责任。

二是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确保了建设资金到位。沿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出台相关政策,确保了标准渔港建设资金的落实。如:舟山市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渔业的若干意见》,明确今后五年内,市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发展现代渔业,重点支持标准渔港和渔港经济区建设。温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以标准渔港为重点的渔港体系建设若干意见》,决定今后五年内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渔港建设资金。宁波市决定在每年400万元渔港建设财政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十一五”期间每年再增加1600万元预算资金。初步统计,宁波、温州、台州、舟山等四市2007年到位的渔港建设资金28341万元(其中宁波市2787万元,温州市3660万元,台州市6500万元,舟山市15394万元),投入资金总量与标准渔港建设进度基本衔接。

三是深入调研摸底,完成了规划编制。按照“规划先行”的要求,沿海各市、县(市、区)政府相继召开了“标准渔港建设规划”编制专题会议,组织力量,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比较全面地掌握了目前各类渔港的区域分布、设施条件、卸载能力以及实际的避风需求等基础数据,并在此基础上,反复讨论研究,修改完善规划文本。宁波市组织专家对辖区内现有渔港的避风等级进行专业评定,为所辖县(市、区)科学编制渔港规划提供依据。省发改委和省海洋与渔业局完成《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这个《规划》已按程序正式公布实施,指导今后全省标准渔港建设。

四是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去年沿海四个市列入省政府目标考核的标准渔港建设项目共24个,计划投资27200万元,实际完成投资额28927万元,为年度计划的106%,其中舟山、台州市两市都超额完成了考核目标。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局先后联合下发《关于要求进一步做好渔港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标准渔港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标准渔港建设新老政策衔接实施意见、《加强标准渔港工程廉政建设若干意见》等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标准渔港建设管理。省渔港办还专门组织开展了标准渔港建设情况督查,了解工作进度,分析存在问题。各地还加强在建和新建渔港项目管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总体来看,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去年全省标准渔港建设开局良好,推进有序,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从沿海各地实际执行情况看,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是少数地方思想认识不到位,渔港建设地区之间不平衡。少数地方总觉得渔港建设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不大,还要拿出财政资金,划不来,存在“说起来重要,想起来次要,干起来不要”的情况;还有少数地方始终抱着侥幸心理,觉得可以拖一拖,放一放,等等,这些想法导致渔港建设地区不平衡。有的项目没有如期达到目标要求。

二是有关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影响渔港建设进度。渔港建设投资大、周期长、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设计、施工、资金筹措、土地征用等任何一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都会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比如:去年渔港建设中,有些项目由于涉及农保地,原建设方案必须按规定程序重新进行调整;象山鹤浦渔港项目,因其规划使用的岸线与其他项目的岸线重叠,造成设计工作停顿;三门、大陈两个渔港,因资金不到位、标书编制不规范等前期工作的失误,影响了工程推进。近日,岱山长涂渔港又发生了500多米护岸坍塌事故,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之中。

三是银根紧缩,吸引民间资本有困难。目前,宏观经济形势发生了变化,银根紧缩,招商引资比较困难,渔港建设资金落实难度加大。

针对这些困难和问题,各地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标准渔港建设进程。

二、明确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全省标准渔港建设

今年是标准渔港建设各项工作全面启动的第一年,全省共有43个项目列入今年的建设计划,其中续建项目11个,新开工项目12个,前期准备项目20个,总投资近3亿元,任务很重、压力也很大。沿海各地要从关注民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围绕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标准渔港建设。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要抓好《规划》的贯彻实施。《规划》明确了全省标准渔港建设的空间布局、实施内容和进度安排,是指导全省标准渔港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贯彻实施《规划》,首先要把握《规划》确定的重点。推进标准渔港建设,要把确保海洋捕捞渔船能够就近安全避风作为推动本地区渔港建设的首要目标,真正为广大渔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的家。必须突出防灾减灾,必须突出确保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渔港的功能有很多,重点还是公益性的、用于防灾减灾这部分内容,政府要管的就是公益性的这一块,至于二、三产业发展所需的内容,各地可以采取市场化的手段去运作。其次要把握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标准渔港建设要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导,以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公共财政扶持建设的重点是防波堤、护岸、码头和附属配套设施等公益性项目;渔需物资供应、船舶维修、水产品加工、批发市场等经营性服务设施应吸纳民间资本投入建设。沿海各地和有关部门必须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充分发挥《规划》的控制和导向作用,以《规划》带动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促进《规划》实施;要根据省里发布的《规划》来完善地方规划。今后,对没有列入《规划》的渔港项目,省里不予立项,不予补助;对列入《规划》的渔港项目,沿海各地必须千方百计按进度完成;对因情况变化,确需进行调整的,必须通过严格的论证、审批程序。

二要抓好目标责任制落实。沿海各地要根据责任书的要求,层层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市对县、县对项目点要逐年签订目标责任书,围绕建设目标,细化任务要求,排出分阶段工作进度表,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建立和实施奖惩制度,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高效工作机制。标准渔港建设也纳入了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考核体系,根据省渔港办下达各地的年度计划任务完成情况,每年进行考评。根据刚才省政府与沿海四个市签订的标准渔港建设目标责任书,省里将对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目标任务完成得好的,要给予通报表扬;完成得不理想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三要抓好要素保障。资金、土地、技术支撑是目前渔港建设中最关键的几个要素,从过去一年的实施情况来看,渔港建设进度不理想的,都是在这几个要素环节上出问题。沿海各地要切实抓好资金、土地、技术的保障,确保渔港建设顺利进行。

首先是抓好建设资金保障。省政府对标准渔港建设的补助政策已经十分明确,重点是地方的建设资金要及时足额到位。沿海各地要高度重视标准渔港建设,切实履行好渔港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合理统筹安排资金,结合省政府“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的实施,把建港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落实公益性渔港岁修维护资金,确保地方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其次是抓好建设用地保障。渔港建设土地制约瓶颈十分突出,各地必须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既做加法又做减法。一是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按照确保渔港基本功能发挥所需用地数量,严格控制渔港建设规模,调整建设方案,严禁借渔港建设之名圈占土地。二是要广开门路。对于申报列入省市重点项目的渔港,用地指标在省、市下达的指标中统筹解决;对于部分在渔港建设过程中通过围填海新增的土地,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可优先用于渔港建设,并可在县(市、区)范围内统筹用地指标。三是要有保有压。对于渔港公益性设施建设或涉及其基本运行所需用地,必须保证供地。各级国土资源、海洋与渔业等部门既要严格把关,又要搞好服务。

第三是抓好项目设计、勘察、施工等技术力量保障。沿海各地要超前谋划,科学统筹,对所有渔港建设项目进行合理排序,制订出工作计划和完成期限,努力把前期准备工作吃透、做细、夯实,根据轻重缓急,错时安排,交叉推进;要通过各种渠道,吸引更多的技术支撑单位参与我省标准渔港建设。

四要抓好工程建设管理。沿海各地要切实加强质量、安全、进度、资金等管理,确保渔港建设按进度保质量完成。要围绕工程招投标、采购、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加强资金管理,杜绝各种漏洞定期编报年度计划和进展情况,合理安排工期,防范台汛影响,抓好建设进度。要加强协调合作,建立重点工作定期会商和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定期排查、研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及时上报发生的重大事件。要推行“五项制度”(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项目资本金等五项制度),做到“三个到位”(建立健全有关财务、合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料档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做到制度到位;要配置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做到力量到位;要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和要求施工,加强现场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做到监管到位)。严格执行《加强标准渔港工程廉政建设若干意见》和国家各项规定,加强廉政建设,将廉政建设贯穿于申报审批、项目招投标、材料采购、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等各环节,切实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豆腐渣”工程,真正把标准渔港建设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廉洁工程和群众满意工程。

三、切实加强标准渔港建设的组织领导

建设标准渔港是确保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渔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迫切需要。沿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渔港建设的组织领导。有渔港建设任务市、县的主要领导要对渔港建设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渔港建设组织协调机构具体负责本地区渔港建设的协调和实施。要进一步落实建设责任,三级以上(含三级)渔港项目必须由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对二级以上(含二级)渔港项目均要组建渔港建设开发公司,实行项目法人制管理。积极探索创新渔港建设管理机制,把渔港建设与渔港管理体制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渔港建设的积极性,并按照“谁建,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明确建设和管理主体,具体负责渔港建设以及港区设施日常维护等工作。省发改委、省海洋与渔业局要加强对沿海地区的工作指导,确保市、县规划符合省级规划;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为标准渔港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同志们,建设标准渔港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民心工程,也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一项重大工程,希望大家按照 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要求,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团结奋斗、克服困难,为全面提高沿海渔区防灾减灾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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