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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牛盾副部长、茅临生副省长,各位来宾、同志们:
本次浙江母亲河—钱塘江增殖放流活动,得到了农业部、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积极响应。值此,我代表省海洋与渔业局向莅临指导这次活动的各位领导、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是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保障国家食品安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需要;是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推进节能减排的需要;也是履行相关国际义务、树立良好国际形象的需要,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我省是渔业大省,水产品年总产量504万吨,渔业年总产值1293亿元,各项指标位居全国前列,渔业已成为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一大支柱产业,在浙江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但是,近年来由于传统作业渔场缩小、捕捞能力过大、水域环境污染等多方面原因,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遭到破坏,“荒漠化”现象日趋严重,捕捞能力与渔业资源衰退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不少生物物种濒临灭绝,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渔业资源,解决渔民的生活生计已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从2005年起我省组织实施了渔业资源增殖放流“511行动”,在全省沿海、八大水系及其他重要水域开展了较大规模的人工增殖放流活动,全省各级累计投入增殖放流资金8000万元,共增殖放流各类渔业苗种10多亿尾(只)。据科研部门调查评估,增殖放流回捕率为10%以上,资源增效近7亿元,投入产出比达1:8.75,水域渔业种群结构得到初步恢复,局部水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增殖放流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明显。同时,我们还采取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设定了“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区”,实施伏季休渔和禁渔期、禁渔区制度,严格渔船及功率指标“双控”制度,实行渔民转产转业工程,有力促进了渔业资源恢复和水域生态环境改善。
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也是我省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的集中体现。保障这一行动长期、有效的开展,需要我们付出更多的努力,需要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全省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增殖放流制度,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加强对放流苗种的选育和管理,确保我省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要继续加强渔政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渔政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大对水生生物资源的管护力度,保联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的成果,更好地使这项事业长期有效地开展下去。
同志们,让我们在农业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浙江省渔业资源保护与增殖行动计划》,为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努力。
祝各位领导、各位来宾,身体健康、精神愉快!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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