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全省渔船安全救助信息
系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赵利民
2010年2月1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2005年我省着手开展海洋渔业船舶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建设以来的首次工作总结会;也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加快推进系统建设,更好发挥系统作用,进一步为渔民服务,更好地推进海洋与渔业管理工作的任务布置会。张铭羽同志和宋志俊同志在百忙当中来参加我们这次会议,刚才又做了重要讲话,对我们的工作做了充分的肯定,对今后的发展也提出了具体要求。两位领导对我们工作的肯定,应该成为激励我们搞好这些工作的动力,而不应该成为我们固步自封,沾沾自喜的理由。确实,我省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之所以能够顺利开展,平稳运行,并取得明显成效,离不开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上级部门的支持帮助,离不开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在此,我谨代表局领导班子对长期关心帮助我省海洋与渔业事业发展的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对为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工作付出努力、做出贡献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问候!
刚才,童加朝同志已代表省局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我完全同意。各市县的材料我都看了,总体感觉,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工作基础很好,空间很大,任务很重。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前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我省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并在试运行中发挥了很好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群众满意。检验我们工作成效的标准就是 “群众满意不满意”。而我们信息系统工作得到了群众的满意和欢迎。目前沿海渔区已有近20万渔民运用了信息系统的AIS和卫星终端,亲身体验到信息系统在海上避碰、抢险救助以及日常通信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渔民普遍认为:使用信息系统以后,可以实时掌握了解周围船舶的动向,方便了与各地的短信通信,增强了渔船自身安全。许多渔民还很直白地说:“信息系统建设和柴油补贴一样,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最大的惠渔工程”。二是领导认可。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项目的决策、建设过程中,始终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关注。2009年1月7日,赵洪祝书记在《海洋与渔业专报信息》(2008年第67期)上批示:“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建立的好,要不断总结完善其运行情况,使其发挥更大作用”;吕祖善省长也作出批示:“要进一步发挥好信息系统的作用”。12月8日,原副省长茅临生同志到省中心听取汇报,并在今年元月8日召开的全省工作会议上,亲自为省中心授牌。我省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建设也得到了农业部及渔业局领导的高度重视。2009年11月4~7日,农业部牛盾副部长专程到我省视察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运行情况,并通过该系统与正在1521渔区(济州岛西南海域)生产的“宁渔653号船”渔老大丁国成、报务员沈贤言进行了实时通话;牛副部长高度肯定了我省在现代渔业建设中先行先试的做法,并要求在更大范围推广。同年6月11日,“全国渔业安全生产暨防台减灾现场会”期间,农业部渔业局李健华局长在考察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后,以“很受启发、很受鼓励、很受感动”三句话充分肯定了这项工作。三是基层欢迎。目前省、市、县(区)三级30个监控指挥平台、203个乡镇、村社管理指挥平台都已安装了平台软件,实现了对所属渔船实时监控、管理,发送信息的功能。极大推进了渔船安全的社会化管理,受到了渔区管理干部的普遍欢迎。总体上说,渔业安全社会化管理的软件是网格化管理和组团式服务,硬件是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只有抓好软硬这两个方面,才能进一步推进渔船安全管理工作。
二、增强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我认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是我们做好每项工作,理清我们工作职责的根本前提。没有责任感,对工作就不会尽心尽力;没有使命感,就不知道工作的责任有多重;没有紧迫感,工作就会拖沓误事。所以树立“三感”至关重要。树立“三感”一要解决认识问题,即思想认识要提高到一定高度,提高到一定位置,才能树立三“感”。二要客观的正视存在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及时的加以解决。
(一)进一步提高对建好、管好、用好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意义的认识。
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是有效防范海上船只碰撞事故,及时组织渔船防台避风,迅速开展渔船海难事故救助的重要保证。信息系统建设是继标准渔港、标准鱼塘建设后,我省渔业领域又一项重大的利民工程,是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改善民生、为民办实事的具体行动。管好、用好系统对保障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加强我省海洋渔业行政管理,提高政府公共服务和海洋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平安浙江”、“平安渔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沿海各级政府及渔业主管部门都要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信息系统的重要性,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系统全面发挥效能。这个认识不但是我们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要提高,而且要通过宣传,使社会各界都取得共识。
(二)进一步正视目前系统建设、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省信息系统建设进展顺利,运行平稳,成效显著。但不可否认,随着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的不断深入,逐步暴露出了诸多问题:有系统终端产品质量问题;有产品和系统软件的升级换代不及时问题;有产品的售后服务问题;有因培训教育不到位渔民不会操作的问题;渔民担忧使用系统终端而被执法部门掌握违规事实擅自关机问题;还有管理人员认识不到位、素质不适应、人员数量配置不足、运行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要解决上述问题,主要靠管理。因此,下一步我们信息系统工作的重心将转向管理。2010年是全面加强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的起步年。我们一定要有这样的认识:建设信息系统的目的是为了运用,保障信息系统的运用靠管理。因此,下一阶段工作中心要围绕刚才加朝同志讲到的“两提高,两降低”,即以提高渔船终端设备开机率、提高信息系统利用率、降低渔船终端故障率、降低误报警率为中心,解决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检查机制等方面的问题,全面提升管理和运行水平。
三、再接再厉,全面抓好下一步信息系统工作
现在先进不等于以后先进。尽管目前我省的渔船安全救助系统建设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但我们绝不可沾沾自喜,停滞不前。去年12月,我在北京参加全国渔业工作会议,了解到福建省利用CDMA、超短波、短波通信、视频监控技术建立的海上渔业安全应急指挥系统,监管范围覆盖了全省海洋捕捞渔船。而我省还有近2万艘60马力以下渔船没有纳入到信息系统的管理。仅这个方面我们和福建就有差距了。为此,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们所取得的成绩还是阶段性的,面临的工作任务还很繁重,下一步,我们务必要在以下五个方面再下功夫。
(一)加强组织领导。
信息系统工作任务重、涉面广、难度大,而且又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人员也没有完全到位。新的机构必然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工作开展中一定会有很多困难需要领导帮助解决。沿海各级政府及渔业主管部门务必要高度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进一步落实相关的机构人员、硬件设备、配套设施、维护经费等等。要将信息系统工作纳入渔业安全生产考核体系,落实工作职责,明确考核要求。
(二)加强工作协调。
我在工作中经常听到一些同志关于信息系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大家都强烈希望建立信息系统以后,能够改变我们原先各个执法管理部门的信息平台各自为政现象,将各个平台整合起来,在一个平台上发挥更大的效力。我在基层调研中,也经常听到负责信息系统建设的同志呼吁:渔业执法部门不要急于用信息系统监控渔船违规行为,并开展执罚工作。理由是:信息系统建设才基本完成,渔民使用系统终端的自觉性还很不够,终端设备开机率很低,而且本身就有被监控的顾虑。言下之意,目前的信息系统需要大家的“呵护”。我觉得这些意见都不无道理,但依靠监控系统加强执法管理又是必然的趋势,这是一对矛盾。那我们主管部门怎么来化解这对矛盾呢?我认为只有通过探索建立协调机制来解决。信息系统的管理和运用涉及渔政渔监、执法、船检等部门(省里还涉及防灾减灾部门)。为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有必要建立健全相关协调机制。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协调机制。由分管安全的局领导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参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通报系统管理和运用中的问题,研究分析对策,提出具体可操作的措施和建议,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二是完善行政许可前置监督机制。各级渔政渔监、船检等部门在办理渔船登记、捕捞许可证年审、进出港签证和签发检验证书等相关手续前,应查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出具的终端设备入网、变更、注销及是否正常使用等相关证明材料,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放行。三是渔船安全隐患监督整改机制。从本质上说,没有安装并正常使用系统终端设备的渔船就是存在安全隐患的违规渔船。各级渔监部门要把这类渔船列为隐患,采取措施督促整改;船检部门要把系统终端设备是否有效作为检验内容(尽管国家没有规范,但我们省里要争取先行先试);执法部门要加大对故意不开机和违规使用终端设备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将其列为常态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四是要建立层级管理和运用的责任机制。要逐步建立健全省市县镇村五级分层管理机制,每一级都要建立明确的工作机制,落实相应的管理工作职责。
(三)加强队伍建设。
一要切实加强信息系统管理主体的队伍建设。尚未落实信息系统机构、人员编制的渔业主管局要积极与当地人事编制部门协调,争取尽早落实。已经完成机构组建的地方,也要进一步争取编制、经费,充实力量、健全机构。而且要按照走在前列的要求,抓好管理队伍建设。努力使这支队伍成为:有高度责任感、强烈事业心和专业化技能,能有效应对各类突发性事件,为渔民提供全方位服务的高素质管理队伍。二要切实加强信息系统终端使用主体的队伍建设。通过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渔民安装、使用船用终端设备的自觉性和操作技能;通过不断拓展信息平台的服务功能,努力为渔船提供气象、海况、市场信息以及生产生活等多元化服务,逐步培养渔民有效使用终端设备的良好习惯;通过加大执法力度,严管重罚,及时纠正渔民拒不安装终端设备、无故不开机等违规行为。三要切实加强信息系统终端售后服务主体的队伍建设。信息系统终端由各级财政共同补助,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帮助渔民集中采购。它的特殊性决定了我们主管部门还要继续参与终端的售后服务管理。我们有义务督促产品供应商加强售后服务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售后服务人员的维修技术、责任意识和服务水平。同时督促产品供应商按照渔民的使用需求,不断改进产品质量,降低产品价格。
(四)加强制度建设和落实工作。
从前期运行情况来看,各地围绕信息系统管理已经动了不少脑筋,想了不少办法,出台了不少制度,比如:舟山市府办、台州市府办、温州市海洋与渔业局都出台了《关于加强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管理的通知》,对系统前期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诸如监控管理力量薄弱、值班不正常、渔船终端开机率不高、渔船终端流转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各级渔业主管部门、乡镇政府、渔业村社的运行管理职责,对各级管理机构运行和系统管理、渔船船主和船长应用操作系统终端设备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渔船作业、船舶变更、买卖中终端流转操作规范。宁波市值班人员通过平台主动和渔民交流制度、岱山利用各级平台每天对全县渔船进行短信点名制度、温岭市政府出台的AIS、卫星定位系统开机记分制度等等,都很好!我们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根据系统运行的需要,不断建设和完善制度,并切实在制度落实上花大力气、下苦功夫!而省中心要及时总结各级信息中心在运行过程中的制度,及时把好的制度上升到省级层面加以推广。
(五)加强资源整合。
目前,舟山、台州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已经整合了海域使用动态监管功能,两个机构实行合署办公;宁波市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已涵盖了渔船进出港自动识别监管功能、渔船动态管理系统功能。信息资源整合是一个方向,是大趋势,我们还要继续在整合上下功夫。比如:利用现有的系统终端和通信链路实时收集海洋气象、海况、海洋污染等监测资料,渔港视频监控、视频会议系统的开发整合,信息系统在限额捕捞方面的运用等方面都要有所作为。要重视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管理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使每一个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能够更好地为渔民服务。
(六)加强信息通报和宣传工作。
这项工作要取得方方面面的共识和支持,及时开展信息通报和宣传非常重要。信息系统所取得的效果要及时地宣传和通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地反映,工作的经验要及时地总结和提升。通过及时地通报和宣传,凝聚整个团队的力量,获得各方面的支持。
做好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是广大渔民群众的迫切需要,也是建设“平安浙江”、“平安渔场”的重要任务,更是我们努力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目前各项工作才刚刚起步,任重而道远,希望大家创新破难、锐意进取,扎扎实实的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加快我省海洋与渔业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最后,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即将到来,我谨代表我们领导班子全体同志,向大家拜个早年,祝同志们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事业有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