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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北海分局、东海分局、南海分局,咨询中心,各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2009年全国海域使用论证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海域使用论证工作,全面提高海域使用论证工作质量和水平,我局决定在2010年开展“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质量年”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质量年活动方案
根据2009年全国海域使用论证工作会议精神, 2010年国家海洋局在全国开展“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质量年”活动(以下简称“质量年活动”)。依据《海域使用论证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海域使用论证管理,推动技术交流,规范行业秩序,强化社会监督,全面提升海域使用论证工作质量,不断提高海域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促进海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海洋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活动目标 (一)质量理念全面增强 引导各级海域管理人员和广大论证从业人员充分认识海域使用论证在海域管理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强化“三个意识”——开拓创新意识、服务大局意识、严格自律意识为核心,自觉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树立和强化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的质量理念。 (二)工作机制日趋完善 加强资质单位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论证工作程序,强化内部质量控制;统一评审程序和方法,规范论证报告评审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质量显著提高。 (三)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技术研讨、经验交流以及监督考核,使论证从业人员和论证评审专家不仅达到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而且具有更高的职业道德,积极推动论证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三、活动内容 (一)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单位自查 1、学习动员 各资质单位在2010年3月中旬之前,组织所有论证从业人员开展一次学习动员,认真学习海域使用论证相关政策文件和全国海域使用论证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明确方向,进一步强化论证报告质量意识。 2、查找问题 各资质单位结合学习动员情况,针对2007年以来本单位的论证工作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活动,认真分析情况,查找自身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形成自查报告,随2010年年检材料一同提交国家海洋局。 3、整改落实 通过自查自纠、学习交流等活动,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规范论证工作程序、全面落实内审专家组制度、论证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内部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加强和改进本单位的海域使用论证工作。 (二)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质量评估 1、评估方式 2010年1月1日起,所有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在报告评审时,均须开展质量评估,由参加评审的专家各自填写《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质量评估表》。质量评估表随同专家评审意见一并提交组织评审的海洋主管部门。 2、汇总上报 评审组织部门对质量评估表进行汇总后,填写论证报告质量评估结果统计表,定期将辖区内本季度的论证报告质量评估结果统计表上报国家海洋局。 3、信息公告 国家海洋局统一汇总论证报告质量评估结果,每季度通过国家海洋局政府网站和中国海洋报等媒体公布。 (三)优秀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选 1、评选范围 2007年以后通过评审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2、评优条件 (1)在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工作中具有先进水平,论证报告内容全面,分析客观、准确,论证结论可信,对策和建议可操作性强; (2)在论证报告中,提出的优化用海方案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对集约、节约用海有突出贡献; (3)论证工作复杂,难度大,采用了科学合理的技术创新方法,对促进论证的理论和方法发展具有推动和示范作用。 3、名额分配 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 4、评选程序 由各级海洋主管部门推荐或各论证资质单位自荐,国家海洋局统一组织进行评选。 5、奖励办法 由国家海洋局对获奖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表彰,颁发获奖证书。 (四)海域使用论证工作检查 1、检查方式 全面核查:2010年上半年,结合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年检,对各资质单位论证工作进行实地检查,对2007年以后完成的论证报告书进行抽样检查。为体现客观、公正,由北海分局、东海分局和南海分局组织成立检查组,采取跨海区交叉检查的方式。 重点抽查:2010年下半年,根据核查初步结论和质量评估结果,国家海洋局组织成立检查小组,对质量评估结果较差、存在突出问题的资质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2、公布与处理 检查结果将形成正式文件,并通过国家海洋局政府网站和中国海洋报等媒体途径公布。对检查和抽查中发现质量不合格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予以曝光,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五)评审专家高级研讨班 1、研讨目的 举办国家级和省级海域使用论证评审专家高级研讨班,通过学习和交流,促进评审专家全面掌握海域管理政策法规和海域使用论证技术规范,达到统一规范评审尺度、提高评审工作质量的目的。 2、研讨内容 (1)涉海产业政策和海洋管理政策 (2)海域管理法律法规 (3)海域使用论证技术规范 (4)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工作规范 (5)研讨典型案例 3、研讨形式 政策宣讲、主题报告、专题讨论、经验交流。 4、组织形式 国家级海域使用论证评审专家高级研讨班由国家海洋局组织,海洋咨询中心承办。省级海域使用论证评审专家高级研讨班由省级海洋主管部门组织。培训合格由国家海洋局统一颁发论证评审专家高级研讨班结业证书。 (六)海域使用论证技术交流 1、举办海域使用论证技术论坛 (1)论坛主题: ① 交流海域使用论证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② 交流典型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经验和技术方法; ③ 研讨海域使用论证重大专题和关键技术。 (2)参加人员 海洋主管部门管理人员,海域使用论证评审专家,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单位技术人员。 2、组织开放式论证报告评审会 (1)组织形式 开放部分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会,供资质单位技术人员旁听学习。其中,国家级评审会开放6个,由海洋咨询中心推荐;省级评审会每省开放2个,由省级海洋主管部门推荐;区域建设用海规划论证报告评审会每个海区开放1个,由各分局推荐。 (2)参加人员 按照就近原则自愿报名参加,由国家海洋局统一协调安排,费用自理。其中,国家级评审会不超过20人,区域建设用海规划论证报告评审会不超过15人,省级评审会不超过10人。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证“质量年活动”的顺利开展,国家海洋局成立以张宏声副局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各级海洋主管部门、各论证资质单位要高度重视“质量年活动”,将其列为2010年的工作重点,并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事来抓,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根据国家海洋局的总体部署,积极参加和配合“质量年活动”, 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级海洋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各种信息平台,大力宣传海域使用论证工作,总结推广论证管理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各论证资质单位、用海者对论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扩大论证工作的影响,为“质量年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强化信息报送与发布,确定专人收集汇总各地质量年活动材料,并及时逐级上报。国家海洋局将对各地的先进经验和取得的活动成效进行广泛宣传,2010年年底将对“质量年活动”情况进行通报。 (三)全面提高水平 各论证资质单位要以“质量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努力探索加强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发挥专业配置的作用,加强技术审查把关,切实提高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质量。要在本单位营造论证工作的良好氛围,为提高论证报告质量创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全面拓展论证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将论证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附件1: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宏声 国家海洋局副局长 副组长:于青松 国家海洋局海域和海岛管理司司长 吕彩霞 国家海洋局海域和海岛管理司巡视员兼副司长 成 员: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北海分局、东海分局、南海分局,咨询中心等单位有关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海洋局海域和海岛管理司论证监管处。 办公室主任:张志华 论证监管处处长 成 员:向友权 国家海洋局海洋咨询中心论证环评处处长 吴法先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海域处处长 袁 丁 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海域处处长 黎广媚 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海域处处长
附件2: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质量年活动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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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活动名称 |
活动内容 |
时间安排 |
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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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单位自查 |
学习动员,上报自查报告 |
2010年一季度 |
各论证资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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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落实 |
2010年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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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质量评估 |
质量评估 |
2010年全年 |
评审组织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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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评估结果 |
定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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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优秀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选 |
评选优秀报告 |
2010年四季度 |
海洋三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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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海域使用论证工作检查 |
全面核查 |
2010年上半年 |
北海分局、东海分局、南海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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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抽查 |
2010年下半年 |
海域和海岛管理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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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论证报告评审专家高级研讨班 |
国家级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专家研讨班 |
2010年三、四季度各1期 |
咨询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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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专家研讨班 |
各省根据专家人数自行安排 |
省级海洋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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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海域使用论证技术交流 |
举办海域使用论证技术论坛 |
2010年二季度 |
海洋三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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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放式论证报告评审会 |
2010年全年 |
咨询中心,省级海洋主管部门,北海分局、东海分局、南海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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