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预报:    今天中午到明天中午:杭州湾有1.0米到1.8米的轻到中浪,逐渐减小到0.5米到1.0米的轻浪;浙江北部海域有2.0米到3.0米的中到大浪,逐渐减小到1.0米到1.6米的轻到中浪;浙江中部海域有2.0米到3.0米的中到大浪,逐渐减小到1.2米到1.8米的轻到中浪;浙江南部海域有2.2米到3.2米的中到大浪,逐渐减小到1.4米到2.0米的中浪。预计未来24小时,浙江所属海域风浪较大,中小型船只出海请注意安全。 今天中午12点开始我省沿海主要港口24小时潮汐、海浪预报: 港口 第一高潮时 第二高潮时 第一低潮时 第二低潮时 水温(℃) 浪高(米) 游览适宜度 乍浦 13:30 1:40 20:30 8:40 6 0.8 不太适宜海上游览,请注意保暖 岱山 22:50 11:40 17:30 5:30 7.5 1.3 不太适宜海上游览,请注意保暖 定海 22:30 11:30 17:30 5:30 7 1.3 不太适宜海上游览,请注意保暖 镇海 23:50 — 18:00 6:00 7 1.0 不太适宜海上游览,请注意保暖 大陈 21:10 9:50 15:10 3:30 8 1.5 不太适宜海上游览,请注意保暖 坎门 21:20 10:00 15:20 3:40 7 1.2 不太适宜海上游览,请注意保暖 温州 22:50 11:20 18:00 6:40 7.5 1.3 不太适宜海上游览,请注意保暖 以上信息由浙江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提供。 联系电话:88007208 网站:www.zjhy.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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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御第7号热带风暴的通知
  日期:2010年08月31日

沿海市海洋与渔业局                                       童加朝

                                                                                       

        抄送: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省防指

                    

                     浙海渔电〔201035  

 

关于防御第7号热带风暴的通知

 

 

沿海市海洋与渔业局

据中央气象台预报,今年第7号热带风暴“圆规”Kompasu)的中心308时位于北纬22.9度,东经132.6度,中心气压990百帕,近中心最大风速23/秒(9级),七级大风半径200公里。预计该热带风暴将逐渐向浙江沿海靠近,强度逐步增加,并有可能增强为台风。同时,台湾东部也有一个热带低压存在,并有可能增强为热带风暴,影响我省海域。预计从明天起我省海域将先后受到该热带低压和“圆规”Kompasu)的影响,南部海域将出现2.5以上的大浪,大浪区将向中北部沿海发展,我省沿海海域将出现连续数天的大风浪海况。根据国家防总和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的要求,为确保海上作业船舶安全,有效应对热带风暴对我省渔业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视台风防御工作,充分认识防台严峻形势

秋季发生的台风往往会对我省造成严重影响。海上多个热带气旋的存在,使得热带气旋的动态和变化趋势更为复杂,增加了气象、海洋预报部门的预警报难度。但可以肯定,此次热带气旋将对我省海域造成较长时间、较大范围的影响,给海上作业渔船及沿海养殖等产业带来的威胁也较为严重,渔业防台形势十分严峻。各级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形势的严峻性,务必高度重视渔业防台工作,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迅速行动起来,根据《浙江省渔船防台避风工作指导意见》、《浙江省水产养殖业和涉渔休闲业防台减灾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及时启动相应的海洋渔业防台应急预案,及早部署,精心组织,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认真做好渔业防台减灾工作。

二、加强海洋灾害预警,切实做好防台信息发布

省、市海洋环境预报机构要加强海洋环境预报工作,密切关注“圆规”的发展动态,及时做好系统内的海洋灾害预测会商,随时联系气象、水利等部门,加密预警预报,提高预报信息的实时性和预报精度,把好海洋灾害预报关,为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防灾减灾决策提供技术支撑;要通过各类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及渔业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的卫星短信发送平台,及时发布海洋灾害预警报消息,通知出海渔船、养殖渔排、休闲涉渔经营人员和涉海工程单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做好防台避风工作。各级渔业安全救助信息机构要加强对出海渔船的动态监视,随时掌握出海渔船的分布、进港渔船的数量,检查渔船卫星终端的开机率,排查渔船可能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强化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的服务工作。

三、加强渔业防台措施,落实防台责任制

各级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防汛防台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配合,抓紧落实渔业防台减灾工作。要尽快动员海上渔船及时返港或就近避风,各地定船安全联络员要对口联系出海渔船,掌握渔船位置动态和避风情况,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苗头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尽快上报上级部门。要提前通知沿海养殖企业和个人,加强养殖设施的加固或转移,养殖人员要及时上岸防台避灾。各型避风渔港要做好渔船回港避风的接纳工作,加强港口秩序的管理和渔港设施的维护,提升渔船避风条件和容纳数量。渔船返港避风后,要加强人员值守,避免走锚发生碰撞事故。渔政船艇要加强渔港检查和抢险救助,维护好渔港秩序。渔船重新出海生产,须在气象、海洋预报部门发布台风、大浪解除警报后,方可出港。

各级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农业部的要求,及时将渔船回港、养殖渔民撤离上岸、渔政船待命和其它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当地渔业受灾情况报送我局,由我局汇总后统一上报。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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