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6日上午,政策法规处党支部召开了以“诚信、责任、敬畏”为主题的理论学习会。会议传达了陈宗尧副局长在开展“诚信、责任、敬畏”伦理道德教育活动部署会上的讲话,组织学习了局直属机关党委印发的《省海洋与渔业局开展“诚信、责任、敬畏”伦理道德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浙海渔党〔2009〕6号)等文件,明确了局开展道德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基本原则,活动时间、参加人员及活动的组织领导等,布置了下一阶段的学习教育活动。 学习会是在热烈的气氛中进行的。学习会中,大家踊跃发言、积极思考、通过认真学习和讨论,加深了对伦理道德教育活动目的和意义的认识,也对“诚信、责任、敬畏”的理解更加透彻。 “伦理道德是一种需要重视的社会规范。”这是大家讨论的一个初步结论。伦理,从本质而言,是关于人性、人伦关系及结构等问题的基本原则的概括,伦理范畴侧重于反映人伦关系以及维持人伦关系所必须遵循的规则。道德作为社会意识形态是指调节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道德范畴侧重于反映道德活动或道德活动主体自身行为的应当。学习和理解道德和伦理的含义和范畴,分清道德与伦理的异同,深刻了解中西方伦理的渊源和社会主义道德体系,深化对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道德建设的认识,可以进一步提高社会道德水平,是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诚信、责任和敬畏是伦理道德教育的核心内容。”这是我们支部讨论的第二个结论。 “诚信”、“责任”和“敬畏”这三种道德概念我国历来就存在,但之所以要强调这三种道德的重要性,是与当前的社会背景密切相关的。目前人们对这三者的关注不仅有来自于正面的享受,更来自于三者社会性缺失而带来的痛苦反思。面对诚信危机、责任亵渎和敬畏隐匿的道德滑坡现实,人们普遍关注的是如何保持诚信、责任和敬畏这些道德规范的技术方式,而很少关注一个前提性问题,即我为什么要遵守道德,或者为什么要保持诚信、履行责任、心存敬畏?只有弄清诚信原则、责任意识、敬畏感觉的根源,才能弄清保持诚信、责任、敬畏的道德规范的意义价值,个人才能最终养成自觉践行诚信原则、责任意识、敬畏感觉的道德自律,社会才能最终具有相应的道德规范和藉此形成良好的道德秩序。 学习会上重点关注的第三个问题是:“如何才能保持诚信、责任和敬畏?”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涉及到道德修养的问题。联系到我处工作的实际,我们作为局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更应该具有严谨的法律素养和良好的道德修为,在坚持法律原则的基础上,争做道德达人,坚决与不讲诚信、不负责任、毫无敬畏的人作斗争,捍卫法律的尊严,提倡高尚的道德修为,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坚持廉洁奉公的原则,以恪尽职守的态度,牢记人民重托,竭诚为民谋利,为完善社会主义主体道德体系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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